慶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2684506
企業名稱: 慶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慶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1-09
(2020-09-1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2月25日前),檢具稽查是日(109年9月10日)後之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10011
事由:氫離子濃度5.7(放流水標準6~9)、懸浮固體40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21-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22
(2018-03-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3000元整,應於107年6月3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以及恢復原許可操作或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50041
事由:查貴公司場區前部機台未接觸冷卻水直接排放於場內溝渠,後於場區左側排入周界外承受水體,未登載於水污染許可證,經採該股事業廢水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70.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1.35倍;製程使用地下水,屬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未登載之事項。
不須改善 73,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7-05-15
(2016-09-1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7500元整,應於106年6月15日前,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或提出依原許可登記事項恢復原廢(污)水處理設施製程用水量之證明文件;另檢具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計校正紀錄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50024
不須改善 15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18
(2016-09-1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命貴公司於限改日期前,辦理排放許可證變更或提出依原許可登記事項恢復原廢(污)水處理設施製程用水量之證明文件;另檢具放流口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計校正紀錄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5年1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11002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環保署部分撤銷另開立裁處
限2016-12-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8,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6-04-01
(2015-09-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040001
限2016-05-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14
(2015-08-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105年2月17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改善補正獲改善完成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120007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30
(2015-09-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請依限於104年11月30日前檢具自104年9月20日至提送日之水表、電表及用藥紀錄等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4-100027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4
(2014-04-2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4年3月23日前),檢具辦理功能測試後之相關文件及檢具已移除不明管線之證明文件,送請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
文號:30-104-010042
不須改善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19
(2014-02-1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3年9月10日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103年2月13日起至提送日止之用藥量之紀錄文件,送請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另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3年9月10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辦理許可變更,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3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70016
限2014-09-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01
(2011-04-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並於100年6月30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並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6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60001
限2011-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