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美企業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2702321
企業名稱: 光美企業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光美企業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0-15
(2024-08-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100010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金屬品加工程序-金屬電鍍處理程序許可證(M01)」(環空操證字第H4725-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9日前往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查廠內前處理作業區(E001)及電鍍設施(區)(E002)未有氣罩式收集設施,經查氣罩設施原安裝於槽體兩側,因貴公司工人為使施工作業方便遂將氣罩設施移除,致使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1
(2023-01-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49
事由: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中登載電鍍鎳廢液為「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過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19)」,處理方式為廠內再利用,惟該有害事業廢棄物另委託清除處理,未依規定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1
(2023-01-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12-050050
事由:貴公司將「其他含有毒重金屬且超出溶出標準之混合廢棄物(C-0119)」委託高朋企業社及翰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處理,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1
(2023-01-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50054
事由:經查貴公司每月申報事業廢棄物紀錄,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9)自109年起至今未依規定頻率定期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及廠內再利用數量;有害事業廢棄物(B-0299、C-0202)自109年12月至今未依規定頻率定期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數量。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1
(2023-01-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12-050055
事由:貴公司將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9)委託高朋企業社及翰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處理,未事先與受委託對象簽訂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合約。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1
(2023-01-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50056
事由:貴公司廠內存放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9、B-0299)貯存區及貯存容器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份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10
(2019-12-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30011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725-02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6日派員前往督察,查獲未依上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事項如下:(一)現場拋光加工程序作業中,惟該程序未登載於上開許可證。(二)未每日紀錄原(物)料、燃料或產品之使用量及產製量,暨污染源設備之產品總產能及操作電流。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03
(2019-12-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30014
事由:貴公司之拋光加工程序所產生之拋光粉屑事業廢棄物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限2020-04-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1-14
(2019-12-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10006
事由:未經同意將廢(污)水排放至工業區專用雨水下水道。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05
(2018-11-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4-107-120001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核可文件(證號:055-03-J0196),含量99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0年10月25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於107年10月3日、10月22日、10月30日向上游供應商「巨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各買入250公斤,共計750公斤,10月13日使用150公斤,10月20日及10月27日各使用100公斤,現場結餘量共計450公斤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11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7年10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1-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2
(2017-06-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文號:34-106-070005
事由:經查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定期申報紀錄及現場逐日運作紀錄表,其中104年5月21日、104年5月29日、104年7月2日、105年6月15日、105年9月26日、105年10月18日、106年1月11日、106年3月31日、106年4月6日、106年4月18日、106年4月27日、106年5月4日,其任ㄧ日結餘(貯存)量均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大量運作基準500公斤。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未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審定之方法行之,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附表ㄧ之規定。
不須改善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27
(2012-05-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60038
不須改善 2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02
(2012-05-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1-06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02
(2012-05-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1-06000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02
(2012-05-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60006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