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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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 (2021-02-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文號:30-110-030017 事由:貴公司未依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1月底前,申報前年7月至12月之資料,貴公司逾期於110年2月19日申報前年7月至12月之資料。 |
否 |
限2021-02-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