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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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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2024-06-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18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3-100007 事由: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並領有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752-01號),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檢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387 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查現場設置之廢水收集池(T01-01)有三股廢水流入(洗滌塔廢水、污泥濾液及清洗水),惟許可文件僅登載為兩股原廢水流入(洗滌塔廢水及污泥濾液),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91,8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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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2018-01-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20-107-030014 事由:貴公司從事鋼鐵熱處理作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以滲碳方式進行鋼材之處理,經查公私場所(工廠)登記設立日期為85年8月13日,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熱處理程序)」,惟稽查時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操作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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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2018-01-09) |
新北市 |
主旨:自裁處書送達之日起停止金屬熱處理程序作業。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30015 事由:貴公司從事鋼鐵熱處理作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以滲碳方式進行鋼材之處理,經查公私場所(工廠)登記設立日期為85年8月13日,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熱處理程序)」,惟稽查時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操作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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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2 (2008-04-0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7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097-070005 |
否 |
限2008-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