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2958738
企業名稱: 鴻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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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紀錄

鴻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2-25
(2024-12-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6日。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13-120002
事由:貴事業用地(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7-27、17-49、17-50地號)土壤中重金屬銅項目檢測值達8,54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土壤中重金屬鉛項目檢測值達2,1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毫克/公斤),本府103年1月6日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並公告貴事業為污染行為人。依據土污法第13條第1項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辦理,本府104年1月29日以府環水字第1040020114號函命貴公司於6個月內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至本府核定後實施,惟查迄今貴事業均未提送,故本府於113年6月12日以府環化字第1130161085號函,要求貴公司於文到6個月內(113年12月13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計畫書請備齊1式10份)至本府核定後實施,經查貴事業截至113年12月13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限2025-05-26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4-06-11
(2024-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13-060002
事由:貴事業用地(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7-27、17-49、17-50地號)土壤中重金屬銅項目檢測值達8,54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土壤中重金屬鉛項目檢測值達2,1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毫克/公斤),本府103年1月6日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並公告貴事業為污染行為人。依據土污法第13條第1項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辦理,本府104年1月29日以府環水字第1040020114號函命貴公司於6個月內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至本府核定後實施,惟查迄今貴事業均未提送,故本府於112年12月21日以府環水字第1120358882號函,要求貴公司於文到6個月內(113年5月22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計畫書請備齊1式10份)至本府核定後實施,合先敘明。經查貴事業截至113年5月22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限2024-12-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3-120002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3-12-20
(2023-12-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12-120002
事由:貴事業用地(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7-27、17-49、17-50地號)土壤中重金屬銅項目檢測值達8,54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土壤中重金屬鉛項目檢測值達2,1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毫克/公斤),本府依103年1月6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並公告貴事業為污染行為人。依據土污法第13條第1項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本府104年1月29日以府環水字第1040020114號函命貴公司於6個月內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至本府核定後實施,惟查迄今貴事業均未提送,故本府於112年6月5日以府環水字第1120148250號函,要求貴公司於文到6個月內(112年12月4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計畫書請備齊1式10份)至本府核定後實施,合先敘明。經查貴事業截至112年12月4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限2024-05-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3-060002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3-05-30
(2023-04-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12-050004
事由:貴事業用地(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7-27、17-49、17-50地號)土壤中重金屬銅項目檢測值達8,54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土壤中重金屬鉛項目檢測值達2,1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毫克/公斤),本府依103年1月6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並公告貴事業為污染行為人。依據土污法第13條第1項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本府104年1月29日以府環水字第1040020114號函命貴公司於6個月內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至本府核定後實施,惟查迄今貴事業均未提送,故本府於111年10月11日以府環水字第1110282183號函(諒達),要求貴事業於文到6個月內(112年4月5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計畫書請備齊1式10份)至本府核定後實施,合先敘明。經查貴事業截至112年4月5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限2023-12-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2-120002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10-05
(2022-07-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0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11-100001
事由:貴事業用地(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17-27地號)土壤中重金屬銅項目檢測值達8,54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土壤中重金屬鉛項目檢測值達2,1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毫克/公斤),本府依103年1月6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並公告貴事業為污染行為人。依據土污法第13條第1項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本府104年1月29日以府環水字第1040020114號函命貴公司於6個月內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至本府核定後實施,惟查迄今貴事業均未提送,故本府於111年1月21日以府環水字第1110016148號函(諒達),要求貴事業於文到6個月內(111年7月21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計畫書請備齊1式10份)至本府核定後實施,合先敘明。經查貴事業截至111年7月21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訴願駁回
限2023-04-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2-050004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1-17
(2021-12-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11-010003
事由:貴事業用地土壤中重金屬銅及鉛項目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本府於103年1月6日公告貴事業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本府於110年8月4日要求貴事業於文到6個月內(110年12月31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書至本府核定後實施,惟貴事業截至110年12月31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訴願駁回
限2022-07-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1-100001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1-07-30
(2021-07-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10-070004
事由:貴事業用地土壤中重金屬銅項目檢測值達8,54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毫克/公斤),土壤中重金屬鉛項目檢測值達2,1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毫克/公斤),本府依103年1月6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公告及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本府109年12月28日府環水字第1090337192號函(諒達)要求貴事業於110年6月30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合先敘明。 經查貴事業截至110年6月30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規定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並限110年12月31日前,依土污法第13條第1項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4條之規定完成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
限2021-12-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2-111-010003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12-23
(2020-12-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
文號:32-109-120001
事由: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未提送控制計畫書。

訴願駁回
限2021-06-30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5-12
(2020-03-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9-050001
事由:本府依法103年1月6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及10207067291號公告貴公司所位屬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士壤污染管制區,本府108年10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80259260號(諒達),要求 貴公司於109年3月31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貴公司截至109年3月31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7條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不須改善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9-10-15
(2019-08-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8-100002
事由:本府依法103年1月6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及10207067291號公告貴公司所位屬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士壤污染管制區,本府108年2月21日府環水字第1080040601號(諒達),要求 貴公司於108年8月31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貴公司截至108年8月31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7條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不須改善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9-02-19
(2018-08-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8-020002
事由:本府依法103年1月6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及10207067291號公告貴公司所位屬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士壤污染管制區,本府105年9月21日府環水字第1050231001號(諒達),要求 貴公司於106年3月20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貴公司截至107年8月31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7條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不須改善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08-28
(2018-06-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文號:32-107-080001
事由:本府於107年5月21日以府環水字第1070120402號函,通知貴公司有代表權之人應於107年6月26日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然 貴公司有代表權之人未於當日參加講習,亦未依土污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2項申請延期,未參加環教講習之違法事實明確,核已違反土污法第41條第4項規定,依同法第42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另依同法同條同項規定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不須改善 5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02-21
(2017-12-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7-020001
事由:本府依法103年1月6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及10207067291號公告貴公司所位屬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士壤污染管制區,本府106年5月16日府環水字第1060114083號(諒達),要求 貴公司於106年12月31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貴公司截至106年12月31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7條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限2018-08-31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02-21
(2018-01-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文號:32-107-020002
事由:本府於106年12月13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299885號函,通知貴公司有代表權之人應於106年12月28日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然 貴公司有代表權之人未於當日參加講習,亦未依土污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2項申請延期,未參加環教講習之違法事實明確,核已違反土污法第41條第4項規定,依同法第42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另依同法同條同項規定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不須改善 5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8-02
(2017-06-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文號:32-106-080001
事由:本府於106年6月12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134849號函,通知貴公司有代表權之人應於106年6月27日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然 貴公司有代表權之人未於當日參加講習,亦未依土污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2項申請延期,未參加環教講習之違法事實明確,核已違反土污法第41條第4項規定,依同法第42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另依同法同條同項規定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不須改善 5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5
(2017-04-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6-050002
事由:本府依法103年1月6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及10207067291號公告貴公司所位屬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士壤污染管制區,本府105年9月21日府環水字第1050231001號(諒達),要求 貴公司於106年3月20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貴公司截至106年3月20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7條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不須改善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2
(2016-12-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文號:32-106-020001
事由:本府於105年12月7日以府環水字第1050303524號函,通知貴公司有代表權之人應於105年12月27日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然 貴公司有代表權之人未於當日參加講習,亦未依土污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2項申請延期,未參加環教講習之違法事實明確,核已違反土污法第41條第4項規定,依同法第42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另依同法同條同項規定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不須改善 5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9
(2016-09-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2條第3項
文號:32-105-090001
不須改善 5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4
(2015-10-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5-050001
不須改善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24
(2015-07-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2條第3項
文號:32-105-06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誤創裁處書
不須改善 50,000
不須繳納
2016-06-24
(2016-02-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2條第3項
文號:32-105-06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誤創裁處書
不須改善 50,000
不須繳納
2016-06-23
(2015-08-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7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文號:32-105-06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誤創裁處書
不須改善 1,000,000
不須繳納
2016-03-08
(2016-02-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2條第3項
文號:32-105-030002
不須改善 5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5-10-13
(2015-08-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4-100001
不須改善 1,0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5-08-21
(2015-07-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2條第3項
文號:32-104-080009
不須改善 5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4-05-28
(2014-01-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
文號:32-103-050004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08-11-30
(2008-10-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7-110085
不須改善 6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08-08-04
(2008-06-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8月1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80002
限2008-08-11前改善 11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08-03-25
(2008-02-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5月2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097-030065
限2008-05-25前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1-14
(2007-10-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10023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7-12-18
(2007-10-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6-110037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4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07-12-18
(2007-10-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6-110038

原處分撤銷,依據環署訴字第0970011579號撤銷30-096-110038;其餘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48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