竑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2978930
企業名稱: 竑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竑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6-19
(2024-04-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60944
事由:車輛行駛中拋棄、散落污染物或輪胎夾帶泥土污染路面。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06
(2023-05-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0月1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022
事由:車輛927-N6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24
(2021-11-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10016
事由:貴公司安定廠於本市安定區從事混凝土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11月30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安定廠進行周界粒狀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955µg/Nm3,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周界粒狀污染物標準值500µg/Nm3,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R1101361M11)可稽。
限2022-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04
(2020-08-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文號:30-109-110004
事由:本局依據民眾提供之影片於109年8月1日10時35分許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安定廠洗車台沈澱池污泥未妥善處理,使用鏟土機鏟至廠區後方土地,任意放置曝曬。
不須改善 9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27
(2020-06-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80032
事由:本局於109年6月29日15時許派員前往貴公司安定廠執行稽查,經查貴公司安定廠領有臺南市政府108年8月26日府環事字第1080663048號函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稽查時於貴公司安定廠發現R-0302廢輪胎貯存區與上述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
限2020-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27
(2020-06-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80033
事由:本局於109年6月29日15時許派員前往貴公司安定廠 (安定區中榮里許中營24之11、之12號)執行市府聯合稽查,經查貴公司安定廠於108年8月26日領有本府108年8月26日府環事字第1080663048號函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稽查時於貴公司安定廠D-1099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貯存區發現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限2020-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27
(2020-06-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命貴公司「土石方堆置場作業程序」停工,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前不得逕行設置。限改日期:109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9-080021
事由:本局於109年6月2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安定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安定廠於本市安定區港口段193-109、193-100、193-111、193-112、193-86等地號露天堆置土石、砂、土方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現場量測堆置物體體積約6080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規模(堆置場),經查貴公司安定廠未依規定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操作。
限2020-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27
(2020-06-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9-080022
事由:本局於109年6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安定廠稽查,經查核貴公司安定廠缺失如下(一)廠內堆置區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八十,扣4點;(二)廠內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鋪設混凝土、鋼板,惟有路面色差,扣4點;(三)出入口道路有髒污致路面差,扣4點,缺失點數總計12點。
限2020-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05
(2020-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60005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從事M01堆置場作業程序,本局109年4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在貴公司廠區內因運輸車輛行駛過快造成車行揚塵,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07
(2019-10-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文號:20-108-110015
事由:本局於108年10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貴公司無法提供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357-02號)之「原物料日報表」、「各污染源操作日報表」等正確文件供查核,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限2019-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05
(2019-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條件:辦理許可文件變更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8-090004
事由:貴公司安定廠從事水泥業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108年4月26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安定廠回收水錶每日紀錄表,回收水量超過貯留許可文件之最大量(紀錄表:4月25日數值515,4月26日數值553,回收量為38立方公尺/日,核准每日最大量5立方公尺/日),另現場有多個貯留設施收集儲存製程產生之廢水,惟核准之貯留許可文件僅登載1個貯留設施(S01)。
限2019-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13
(2019-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8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
文號:20-108-060013
事由: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臺南市安定區港口段0193-0112、0193-0111、0193-0086、0200地號進行露天堆置具逸散性土石方,現場量測堆置物體積約1萬2,447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操作。
限2019-08-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5
(2019-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60006
事由:本局於108年4月26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經比對貴公司安定廠廢棄物貯存區與臺南市政府審核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廢棄物貯存區配置圖與實際不符。 另貴公司安定廠產出之廢輪胎及廢輪框廢棄物未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審核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限2019-07-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5
(2019-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60007
事由:本局於108年4月26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經比對貴公司安定廠廢棄物網路申報,發現廢棄物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他混合物產出及貯存皆為0;D-0902無機性污泥無產出及貯存(2018/04~2019/03申報0)。
限2019-07-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5
(2019-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08
事由:本局於108年4月26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安定廠廢棄物D-0902無機性污泥貯存區未有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限2019-07-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26
(2018-03-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堆置製程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7年07月2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7-040014
事由: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因日前裁處案件已逾限期改善日期(107年3月1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港口段0193-0029、0193-0086、0193-0107~0193-0112地號進行露天堆置土石方,現場量測堆置物體積約1萬2,004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限2018-07-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08
(2017-11-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製程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7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6-120008
事由: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港口段0193-0029、0193-0086、0193-0107~0193-0112地號進行露天堆置土石方,現場量測堆置物體積約1萬2,199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限2018-03-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7-040014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18
(2017-05-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堆置製程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6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6-070010
事由: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港口段0193-0029、0193-0086、0193-0107~0193-0112、0200-0000地號進行露天堆置土石方,現場量測堆置物體積達5萬立方公尺以上,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限2017-09-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6-120008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8
(2017-01-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6-040861
事由: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9
(2016-1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01款
文號:41-106-030775
事由: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10
(2017-0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6-020049
事由:貴公司所有87年1月出廠的8195-**號自用小貨車,於106年1月19日行經本市新市區民生路往樹谷大道方向,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8.7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限2017-03-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20
(2016-09-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6年1月18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或經改善至屬不需申請許可。限改日期:106年01月18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100011
限2017-01-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6-070010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7-22
(2016-06-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05-070019
限2016-06-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7-06
(2016-06-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5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070005
限2016-09-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5-100011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7-06
(2016-06-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5-070006
限2016-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21
(2016-05-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5-060014
限2016-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30
(2015-09-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110010
限2016-0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30
(2015-09-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4-110011
限2016-0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06
(2015-09-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4-110001
限2016-0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07
(2014-11-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4-070005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24
(2014-10-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完成日期:已補(修)正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3-110012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違反人建置錯誤,故另立裁處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4-11-24
(2014-10-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完成日期:已補(修)正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11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違反人建置錯誤,故另立裁處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4-07-11
(2014-05-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3-070008
限2014-09-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09
(2014-03-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之1
文號:40-103-050018
限2014-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28
(2014-03-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3-040009
限2014-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28
(2014-03-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3-040334
限2014-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0-25
(2013-07-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
文號:30-102-100023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23
(2013-07-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090025
限2013-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10
(2013-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2-060017
限2013-06-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09
(2013-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30-102-050002
限2013-03-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8-06
(2012-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1-080099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竑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3-15
(2017-07-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30040
事由:106年6、8、9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申報產出量均為1.4公噸/月,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最大月產生量(1.267公噸)10%以上,查係於108年8月22日修改(原申報產出量為1.4公噸/月,修正為1.3公噸/月,未逾最大月產出量1.267公噸10%以上),仍逾每月月底前正確申報前月產出之規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8
(2019-01-1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20044
事由:貴公司所有曳引車(車號959-UG),於108年1月11日載運砂石行駛於本縣新埤鄉萬隆國小附近時,排放砂石廢水至公共道路情事有污染道路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5
(2017-08-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20024
事由:106年7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及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5
(2018-07-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2002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陳述改裁31-1-2,合併裁處(40-108-020024)
事由:106年6、8、9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申報產出量均為1.4公噸/月,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最大月產生量(1.267公噸)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24
(2014-10-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完成日期:已補(修)正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之1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3-11001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24
(2014-10-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11001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3-29
(2012-02-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30-101-030018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14
(2011-12-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3月07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20060
限2012-03-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25
(2011-01-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0-040026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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