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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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7 (2022-06-3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11-110014 事由:貴公司所屬工廠以非鐵金屬為原料,從事金屬製品(鋅合金)熔解及鑄造,其廠內熔解爐之總設計容量為500公斤/批以上,且其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共2.25瓩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07 (2022-06-30) |
新北市 |
主旨: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110015 事由:貴公司所屬工廠以非鐵金屬為原料,從事金屬製品(鋅合金)熔解及鑄造,其廠內熔解爐之總設計容量為500公斤/批以上,且其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共2.25瓩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