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

企業統一編號: 23099308
企業名稱: 振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振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2-09
(2024-08-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檢具排放管道(P101)排放甲苯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10
事由:貴公司(第一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聯合執行查緝結果,製程運作中,現場執行M01製程排放管道(P101)排放甲苯及二甲苯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甲苯排放量為0.9g/s,未符合排放標準(甲苯排放標準:0.615g/s)。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2024-12-09
(2024-08-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防制設備之廢氣焚化爐(A101)破損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11
事由:貴公司(第一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聯合執行查緝結果,現場檢視其廢氣焚化爐(A101)進氣口前端安全防護法蘭處有破損導致廢氣洩漏,經以火焰式離子偵測器(FID)量測,其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約1,543ppm,其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2024-12-09
(2024-08-20)
*違規情節重大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80000元整,M01製程應確實停工,並請依空氣污防制法第97條規定辦理。M01製程應取得異動(變更)後之操作許可證或其他相關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如未經核准試車即逕行操作或停工者,將移送法辦。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120012
事由:貴公司(第一廠)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會同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及本縣環境保護局聯合執行查緝結果查M01製程之淋膜機E104設置集氣罩收集塑膠粒淋膜製程廢氣,並以非法管線拉至廠房頂非法排放口排放,經於氣罩口以火焰式離子偵測器(FID)量測,其揮發性有 機物濃度約130~150ppm,上述情形與淋膜機(E104)製程廢氣應收集至廢氣焚化爐(A101)處理後由排放管道P101排放不符,其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不須改善 2,080,000
尚未繳款

振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0-21
(2024-08-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100011
事由:本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執行督察結果辦理,貴公司所屬第一廠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大明里員集路一段500號,從事軟性塑膠包材凹版印刷作業,係屬印刷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貴公司所屬第一廠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1
(2024-08-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100012
事由:本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執行督察結果辦理,貴公司所屬第一廠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大明里員集路一段500號,從事軟性塑膠包材凹版印刷作業。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稽查人員於當日會同廠區人員至袋裝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地點督察,惟現場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散發惡臭之情事,其貯存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貴公司所屬第一廠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限2024-1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1
(2024-08-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2項
文號:40-113-100013
事由:本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8月20日執行督察結果辦理,貴公司所屬第一廠設籍於本縣員林市大明里員集路一段500號,從事軟性塑膠包材凹版印刷作業,經查貴公司第一廠所產出廢塑膠混合物(D-0299)委託川***有限公司(111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號)清除,惟與清除業者簽訂之書面契約所載明事業廢棄物種類(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不相符。貴公司所屬第一廠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限2024-1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05
(2013-0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02年4月15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與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簽訂契約書,並報請本局備查,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2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2-030006
限2013-04-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05
(2013-0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文號:41-102-03002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另開立裁處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3-03-05
(2013-0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02年4月15日前改善完成.改善內容為與合法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簽訂契約書,並報請本局備查,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2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2-030006
限2013-04-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05
(2013-0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文號:41-102-03002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另開立裁處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