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維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3264904
企業名稱: 展維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展維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2-21
(2023-12-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120461
事由:貴公司製程作業產生鋁金屬屑,散落至鄰近農地靠近工廠圍籬地面上,已拍照存證。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08
(2023-04-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白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2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60002
事由:貴公司(管制編號:R1003642)領有鋁二級冶煉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4月11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核發現M01製程中,設有1溫度儀表置放於2套靜電凝集器(A003及A004並聯)前方共用,並設有1電壓表為3套靜電凝集器(A003、A004、A005)共同使用,惟該設置方式無法確認每套靜電凝集器皆正常運作,且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所載各監測儀錶應位於設備旁之規定,全程由貴公司專責人員莊O昇陪同,上開缺失有稽查單、稽查照片可稽。
限2023-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07
(2023-04-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60008
事由: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4月11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現場有使用過之廢保溫材、廢太空袋,經查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種類。
限2023-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07
(2023-04-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60009
事由: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4月11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勾稽109年1月至112年2月期間,發現廢氣處理程序之非有害集塵灰(D-1099)僅109年4月申報產出0.985公噸及111年7月產出1.43公噸,其餘皆未申報;另109年1月至112年2月期間,於再利用申報發現營運紀錄收受量皆明顯低於廢鋁使用量,且再利用申報與廢棄物月產出申報之每月廢鋁使用量均相同,無法確認廢鋁其他來源及數量,綜上貴公司未依規定上網確實申報。
限2023-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28
(2023-04-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12-040025
事由:本案於112年4月18日在本市仁德區義林路與義林三街旁空地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6年6月出廠(第4期車)的9*3-TP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7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限2023-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1
(2020-09-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120004
事由:旨揭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鋁鑄造業,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7日督同中華民國環境工程學會、專家學者及正修科技大學超微量研究科技中心檢測人員至旨揭公司執行督察及排放管道(P201)辦理戴奧辛檢測作業, 發現貴公司鋁二級冶煉製程(M01)廠房上方發現有粉塵逸散,經貴公司人員說明為平爐型反射爐冶煉時,爐門打開進行原料爬渣時,因氣罩收集防制效果不佳,造成粉塵未完全有效收集,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從廠房上方散布至廠外大氣中。
限2021-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06
(2016-12-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6-010005
限2017-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31
(2014-08-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3-100032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15
(2014-08-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3-100013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2-15
(2007-12-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3月3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097-0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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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2008-03-31前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2-15
(2007-12-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097-03005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