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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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3 (2013-11-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3年2月17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許可及專責人員設置申請。限改日期:103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10010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4-0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1-15 (2013-05-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文號:34-102-10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