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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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2 (2023-10-18)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10001 事由: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0月18日至貴公司進行督察,發現貴公司甲醛製造程序所設置之洗滌塔(A102)112年8月操作紀錄,廢氣處理量均在55.53-83.35Nm³/min之間,未符合操作許可證所核准之廢氣處理量應在20-50Nm³/min限值,且10月流量計因檢修未記錄數值;另洗滌塔洗滌液流量8月及10月紀錄大部分數值在38-191ton/day,未符合操作許可證所核准之洗滌液流量應在324-648ton/day限值,明顯有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之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4-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2-06 (2008-11-28)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 文號:34-098-02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