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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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2019-10-15)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20002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稽查人員於108年10月15日至貴公司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001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並送本縣環境保護局經認證之異味官能測定室,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排放管道異味濃度為977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400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62條規定。 |
否 |
限2020-03-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09 (2018-07-19)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7-080002 事由: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5%,超過第3期排放標準3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2-03 (2012-10-12)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12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