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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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 (2017-04-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6年8月3日。限改日期:106年08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47 事由: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合板製品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333-00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4月24日稽查發現,現場新設膠料攪拌機1台,為操作許可證內容未載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7-08-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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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2016-03-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5-05003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5-24 (2016-03-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5003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