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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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2019-05-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文號:20-108-080024 事由: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9日派員執行陳情案件稽查,貴公司(管制編號:R0400923)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區域其防塵布覆蓋面積未達80%,扣4點;(二)製程之輸送帶未採行密閉式或自動灑水防制設施,致輸送帶下方產生數堆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扣10點;(三)出入口道路有髒污致路面色差,扣4點;以上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18點,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否 |
限2019-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0-02 (2017-09-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 文號:20-106-100001 事由: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工廠(管制編號:R0400923)製程之輸送帶運作中並裝設灑水設施,惟稽查時未開啟致土石輸送過程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另因車行/運輸道路未有效灑水、清掃,且路面有3~5公分積土,致作業車輛/運輸行駛過程中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空氣。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6-15 (2016-02-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060026 |
否 |
限2016-07-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