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容綠化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4222777
企業名稱: 廣容綠化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廣容綠化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8-19
(2024-04-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文號:41-113-080017
事由:貴公司之司機未經同意逕自駕駛車輛(車牌號碼:4872-TR)將廢棄物(枯樹葉及枯樹枝)載運至本市大園區大牛稠段倒厝子小段57-10地號棄置,造成道路污染。案經本局於113年3月13日派員至本市大園區大牛稠段倒厝子小段57-10地號稽查,發現該址遭棄置枯樹葉及枯樹枝,經調閱天羅地網之監視器,查獲車輛(車牌號碼:4872-TR)係貴公司所有,於113年4月8日通知貴公司到案說明,經貴公司協理表示枯樹葉及枯樹枝係由桃園機場周界景觀維護後產出,原應載運至桃園國際機場內苗圃堆置,然司機未經同意,逕自駕駛車輛(車牌號碼:4872-TR)將枯樹葉及枯樹枝載運至本市大園區大牛稠段倒厝子小段57-10地號棄置,造成道路污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7
(2023-11-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10372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53-S2、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1月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06
(2023-10-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10105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7765、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0月1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9
(2023-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60292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8612、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2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5
(2022-12-2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40195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不須改善 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30
(2022-08-1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100436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16
(2022-07-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080646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7765、自用大貨車)於111年7月1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02
(2022-06-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080111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53-S2、自用大貨車)於111年6月2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16
(2022-04-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050306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25-UA、自用大貨車)於111年4月1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4
(2022-02-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040449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8612、自用大貨車)於111年2月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10
(2022-01-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030287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8089、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月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17
(2022-01-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020055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67-VA、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月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13
(2020-05-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9-050021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9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9年4月7日廣文字第1090107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已於107年12月17日完成負責人戶籍住址變更,惟未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02
(2018-03-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7-050001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KEA-8089)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限2018-06-04前改善
待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6
(2016-12-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6-030001
事由:貴公司未將其廢木樹枝交由合法的再利用機構處理並未與合格再利公司或處理機構簽約。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7
(2013-11-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3-010034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15
(2011-09-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0-110719
限2011-12-19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1-07
(2009-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099-01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1-27
(2009-08-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098-111215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