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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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2018-04-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7-060021 事由: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貯留許可文件),逕將皮膜製程產生之廢水予以貯留處理並回收使用,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04-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12 (2014-07-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3-080200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