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山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4390350
企業名稱: 德山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德山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9-05
(2023-04-07)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8002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TG-5393)於112年4月7日10時19分,行經本市公告之虎林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延平路2段與牛埔北路),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19
(2019-03-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元整,因污染行為已經消失,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30011
事由: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不須改善 1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16
(2020-04-1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70030
事由:貴公司燃燒木材,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28
(2016-07-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100121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茄投段105地號等2筆土地施作德山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2月15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不須改善 1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0
(2018-12-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8-020016
事由:査本局於107年12月3日16時15分抵達臺中市龍井區茄投路一段1巷附近溝渠發現溝渠水色呈灰黑色,經沿線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茄投路一段85巷**號設立工廠從事印刷業,因廠內壓餅機處理操作不慎致水墨污水(黑色)洩出流至廠後方周界外溝渠(屬台中港區水污染管制區)造成水體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18-12-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06
(2018-08-0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確實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另貴公司委託非法業者清除事業廢棄物,應依同法第30條規定,就該廢棄物負連帶清理及環境改善責任。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7-090002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線西鄉彰濱東二路22號廠區,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8日派員會同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屏東縣警察局潮州分局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查獲貴公司將廠區內廢液等有害事業廢棄物委託賈○○,於107年6月間載運3車次至屏東縣潮州鎮彭城路311-10號,每車次約載運10~12個貝克桶裝,每桶約1公噸重,總計約30餘公噸,每桶清理費用2,000元。經查貴公司將廠內事業廢棄物付費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清除,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因委託清除之廢液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將爰依同法第53條規定處分。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23
(2017-12-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貴公司於107年2月26日前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2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10012
事由:貴公司於臺中市龍井區茄投路一段85巷**號設立工廠,從事印刷業,經本局於106年12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印刷業),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逕行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18-0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07
(2014-01-0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3-04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