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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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2 (2020-04-0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4300元整,貴公司於109年6月30日未具文號函中已檢附故障馬達及球閥檢修完成照片,核已改善完成,不另訂改善期程。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110002 事由:於109年4月2日夜間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放流口正有廢水排出,經採樣、檢測結果:放流水懸浮固體3630 mg/L(放流水標準30 mg/L)、化學需氧量3770 mg/L(放流水標準100 mg/L)、鋅6.87 mg/L(放流水標準5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貴公司於陳述意見時提出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原因為沉澱槽迴流至生物曝氣槽之馬達故障,造成大量污泥水疏漏至生物曝氣池,導致處理設施無法負荷,從而直接經由原許可核准之處理流程後從放流口排出,經確認採樣當日水色為由清澈轉為混濁再轉為清澈,排放時間約半個小時,研判應為設備故障所導致,貴公司所提陳述意見與本縣環境保護局當日稽查結果尚屬吻合。惟查當日貴公司現場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實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否 |
限2020-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74,3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27 (2019-09-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85000元整,貴公司應於109年4月15日前檢具已拆除或封閉繞流口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8年9月19日後之檢測報告即可),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9-030036 事由:貴公司震動研磨製程區所產事業廢水,經不明管線繞流排放至地面水體;另查貴公司彰化廠廢水處理單元中間槽、砂濾塔中各有一條管線連接至放流口,與許可登載不符,且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84mg/L(放流水標準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8倍)、化學需氧量為253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3倍)。 |
否 |
限2020-04-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785,000 已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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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2018-11-2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8年3月20日(星期三)前改善完成(改善條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20030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162-5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三)登記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以上之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查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7年11月26日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限2019-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02 (2017-05-0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6-110005 事由:查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相關文件即逕行將震動研磨製程所產事業廢水,逕收集至集水井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