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宏環保事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4424648
企業名稱: 銘宏環保事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銘宏環保事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2-15
(2023-1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20012
事由:經本局112年12月20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大園區新興路158號)稽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清除許可文件,查貴公司於112年7月開始,確實有與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楊梅二廠及旭鴻染整有限公司簽訂合約,且貴公司清運潤泰公司污泥時未確實申報聯單。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10
(2021-04-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1-020026
事由:該公司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限期至110年5月3日前完成改善(通知書編號:00462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05
(2019-09-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0-110023
事由:本局於108年8月16日至大園區水源路766號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未經核准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自將廢塑膠混合物(D-02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布(D-0803)及廢木材棧板(D-0701)堆置於該地址,依法告發在案;另本局於108年8月28日派員後續追蹤,經查貴公司為清除機構,未經主管機關同意委託金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廢棄物,依法告發在案;本局於108年9月17日派員複查,該址現場已清除完成,於108年9月25日再次前往後續追蹤,查獲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同意,逕委託千澔環保工程興業有限公司(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64號)清除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告發處分。
不須改善 12,000
尚未繳款
2021-10-25
(2020-04-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0-100038
事由:本局於109年4月22日至大園區水源路766號稽查,經查該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未經核准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自將現場堆置有廢塑膠混合物(D-02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 (D-1801)、廢布(D-0803)及廢木材棧板(D-0701)堆置於該地址,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告發處分。
不須改善 18,000
尚未繳款
2021-10-22
(2021-04-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10-100015
事由:(一)、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1、(1):「清除者應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載運廢棄物至處理、 再利用、輸出者……」規定辦理,先予敘明。 (二)、查貴事業110年3月26日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之岡山焚化爐(下稱岡山焚化爐)進行焚化,因該焚化爐之檢查人員發現貴事業車輛(車號:KED-2539、尾車車號:HAA-3739)所載運之廢棄物含有少量不可燃(消防材料)而遭退運,本局於110年4月13日請貴事業人員至本局說明,表示遭退運之廢棄物仍暫存於前開車輛,後續將依廢棄物屬性載運至合適處理機構處理,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限2021-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08
(2021-10-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100002
事由: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查貴事業110年9月27日於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檢附之申請文件,貴事業於110年7月13日變更負責人,惟遲於110年9月27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21
(2019-09-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9-10003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本局於108年8月16日至大園區水源路766號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未經核准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逕自將廢塑膠混合物(D-02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布(D-0803)及廢木材棧板(D-0701)堆置於該地址,依法告發在案;另本局於108年8月28日派員後續追蹤,經查貴公司為清除機構,未經主管機關同意委託金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廢棄物,依法告發在案;本局於108年9月17日派員複查,該址現場已清除完成,再於108年9月25日再次前往後續追蹤,查獲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同意,逕委託千澔環保工程興業有限公司(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64號)清除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告發處分。
不須改善 12,000
尚未繳款
2020-07-24
(2019-08-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文號:40-109-070100
事由:貴公司將違反地點貯存之廢布(廢棄物代碼:D-0803)、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廢木材棧板(廢棄物代碼:D-0701)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等廢棄物,委託金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惟未報經本局同意逕行委託清除。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04
(2019-08-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9-070012
事由:貴公司將清除之廢布(廢棄物代碼:D-0803)、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廢木材棧板(廢棄物代碼:D-0701)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等廢棄物載往違反地點貯存,惟查清除許可證並未登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9
(2019-09-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8-110080
事由:本局派員稽查時發現將清除後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布(D-0803)、廢木材棧板(D-0701)等,載運至大園區水源路766號鐵皮屋暫存,惟貴公司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21
(2019-02-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80039
事由:貴公司場內停放之怪手等機具漏油,導致油料經由場內流至場外水溝,致污染水溝。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21
(2019-02-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8-080040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4桃廢清字第0694-8號);經查貴公司於本市蘆竹區富國路二段95號貯存廢鐵、廢紙、廢布、廢塑膠及廢木棧板等廢棄物,惟查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貯存場或轉運站,貴公司逕自將廢棄物貯存於該址,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7
(2017-07-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文號:40-108-010008
事由: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14
(2013-11-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0-103-01002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6
(2013-11-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0-103-01001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14
(2011-04-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44-100-09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03
(2011-03-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0-05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