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振環保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4425077
企業名稱: 大振環保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大振環保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9-30
(2024-05-2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90020
事由:貴公司(管制編號:L02A1824)為從事廢木材(R-0701)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經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2年8月至113年1月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3年5月29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勾稽發現貴公司112年8月至113年1月,申報資料廢木材(R-0701)營運紀錄加上收受聯單扣除原料使用加上上月貯存量不符合當月貯存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20
(2023-09-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90024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廢木材(R-0701)再利用作業,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112年7月11日至環境部(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11年7月至112年6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廢木材(R-0701)於111年8月、11月、12月收受量加前月貯存量扣除原料使用量(111年8月為112.52公噸、111年11月為98.46公噸、111年12月為99.18公噸)不符貴公司當月申報貯存量(111年8月為96.97公噸、111年11月為96.97公噸、111年12月為98.46公噸),有質量不平衡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以112年7月28日中市環廢字第1120083979號函裁處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9月1日前補正網路申報資料。另,經本局112年9月7日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補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按次處罰。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28
(2023-07-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70040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廢木材(R-0701)再利用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本局112年7月11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111年7月至112年6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廢木材(R-0701)於111年8月、11月、12月收受量加前月貯存量扣除原料使用量(111年8月為112.52公噸、111年11月為98.46公噸、111年12月為99.18公噸)不符貴公司當月申報貯存量(111年8月為96.97公噸、111年11月為96.97公噸、111年12月為98.46公噸),有質量不平衡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3-09-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2-090024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20
(2021-07-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80013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木材(R-0701)再利用作業,經本局於110年7月2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與現場狀況明顯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限2021-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8-20
(2021-07-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80014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木材(R-0701)再利用作業,經本局於110年7月2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之申報資料中,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紙混合物(D-0699)分別於110年2月至6月及109年10月至110年6月期間有漏申報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限2021-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12
(2015-10-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4-11001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06
(2013-04-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50006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9-02
(2009-08-1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1-098-09006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