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志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4620613
企業名稱: 通志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安蓮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10-14
(2019-10-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100005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4桃廢清字第0935-1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8年10月9日來函所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8年2月16日完成負責人戶籍地址之變更,惟遲於108年10月9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6
(2015-04-1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5-050010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25
(2015-04-1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5-030051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本件因秘書室(法制)有意見,退還原告發人員釐清說明,另立裁處書40-105-050010處分(處分公文文號:105083505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通志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08-03
(2018-07-0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文號:44-107-080004
事由: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675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逾期申報107年3月營運紀錄。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13
(2013-07-1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3009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14
(2013-07-1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9008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隨車所攜帶產生源證明文件為行政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之遞送聯單 爰撤銷原處分另為適法之處分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