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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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2022-04-1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14-070012 事由:貴公司所屬「ooooooooo住宅新建工程」(建照字號:***林建字第00***號)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空污管制編號:F111FH****-1),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經查建築執照載明開工日為111年4月15日,竣工日為114年2月15日,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予施工。 |
否 | 不須改善 |
11,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