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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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2022-11-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2-040188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查該公司所提供之租賃契約書中,承租人余君於111年11月19日16時45分至11月20日14時10分承租車輛(車牌號碼:RAE-1853),惟查本案違規時間為111年11月20日13時49分2秒,確實違規時間時該車輛仍承租於余君使用,爰本案因違規行為人非車主本人,擬撤銷原處分並另案開立處分。 事由: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煙蒂﹝車號:RAE-1853﹞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