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羿工程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4728190
企業名稱: 安羿工程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安羿工程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2-26
(2024-07-1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3-120047
事由: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0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26
(2024-07-1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3-120048
事由: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0號),逕自將場內堆置及貯存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及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委託令和堂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許可證字號:109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003號)清除,核屬未報經核發機關同意,逕自交付其他機構清除、處理。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4-16
(2024-03-0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3-040017
事由: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經查發現堆置貯存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不須改善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0-20
(2023-05-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2-100022
事由: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0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經查發現場內堆置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及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499),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15
(2023-06-0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2-090038
事由: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0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查逕行貯存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未依審查通過之文件內容辦理。
限2023-06-16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12
(2022-07-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1-120007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LE-8**7)載運廢棄物(廢棄木板材),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文件日期為111年7月4日,清運日期與攔查日期不一致,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28
(2022-03-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100019
事由: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0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經查發現場內堆置廢棄物(營建混合物、廢木材及廢磚瓦石塊夾雜廢棄物,代碼:D-0599),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01
(2021-04-1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0-100002
事由: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0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及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499)。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23
(2020-09-0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10-060017
事由: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0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限2020-09-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