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5003145
企業名稱: 群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群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1-25
(2020-11-0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10025
事由:查貴公司設籍於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7號,於109年11月5日委託旭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紡織污泥(R-0906)28.77公噸至強登建材有限公司處理(聯單編號:N16A085610900017),貴公司於109年12月30日群字第1091230001號函(收文日:110年1月8日)函送事業廢棄物未處理完畢相關資料報請本局備查,惟期限已逾35日。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25
(2018-08-0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8年3月26日前取得操作許可證,倘屆期未取得核准操作證明文件,即應停止污染源操作。限改日期:108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20020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工西二路7號設廠,從事布疋印染整理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2日派員稽查,廠內設置鍋爐乙座,領有本府所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8)設置許可證,惟當時該製程尚未取得操作許可或試車核可文件即逕行操作。
限2019-03-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13
(2017-09-2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第6項規定:「排放之空氣污染物中含有毒物質,有危害公眾健康之虞者。」認定屬情節重大,命貴公司自文到日起該製程(M06)停工,以符合法令規定。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條
文號:20-107-030004
事由: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7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06-01),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5日及26日委由九連環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排放管道(P601)戴奧辛稽查檢測,檢測結果戴奧辛污染物平均濃度實測值為1.17ng-TEQ/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0.5ng-TEQ/Nm³)。
不須改善 9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12
(2016-12-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重新檢視廢清書登載內容與實際營運狀況,倘再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之情形者,仍須依規定辦理廢清書異動或變更,經備查或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100006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7號從事印染整理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之事業。案經本局於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就貴公司106年5月至106年4月間申報資料與廢清書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105年12月至106年4月鍋爐蒸氣產生程序與熱媒加熱程序之爐渣(D-1101)產出量皆已逾廢清書最大月使用量10%以上,惟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並經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經本局106年7月6日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8
(2017-02-2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6年10月25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70011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7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相關作業,領有熱媒加熱程序(M07)(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63-00)操作許可證,查貴公司於105年11月30日(群裕字第1051130號函)提送熱媒加熱程序(M07)檢測計畫書,於105年12月20日進行燃材鍋爐(E701)排放管道(P701)戴奧辛定期檢測,惟貴公司未於檢測後60日內提出檢測報告書,核未依許可證內容申報規定提出檢測報告書。
限2017-10-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4
(2015-10-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檢視廢清書登載內容與實際營運狀況,倘再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之情形者,仍須依規定辦理廢清書異動或變更,經備查或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50002
事由:廢水處理程序使用之聚氯化鋁,於104年10月至105年10月間申報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錄之最大量之10%;且現場紡織污泥、爐渣及集塵灰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錄之廠內配置不符,未依規定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4
(2016-12-0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查該批廢木材已退回產源事業(森寶環保有限公司),請貴公司自主性加強木材燃料管理,倘再經查獲使用廢木材作為燃料情事,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6-050001
事由:製程使用廢木材為燃料,未記錄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4
(2016-12-0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次裁處,按次處罰,倘再經查獲,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50003
事由:產出之爐渣及集塵灰等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4
(2016-12-0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次裁處,按次處罰,倘再經查獲,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6-050004
事由:產出之爐渣及集塵灰等有害事業廢棄物,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4
(2016-12-0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經本局106年5月2日派員現勘已完成改善,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050005
事由:爐渣及集塵灰以太空包裝貯存於廠區內,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另部分爐渣以太空包裝堆置於廠區內空地,貯存設施無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5
(2016-12-0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6年5月24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
文號:20-106-030011
事由:查貴公司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及熱媒加熱程序(M07)係委託長泰興業社與鼎昌企業社代操作,而有前述違法情事,其依法所設置之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顯未實際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0條第2款監督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及第5款監督公私場所依許可證內容設置、變更及操作等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3
(2016-12-0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貴公司106年5月24日於改善期限屆滿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檢具固定污染源符合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30009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7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06-00)及熱媒加熱程序(M07)(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63-00)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7日及8日派員前往督察,於105年12月7日委託仲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戴奧辛檢測作業,其排放管道(P601)之檢測值為4.89ng-TEQ/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新設污染源標準值0.5ng-TEQ/Nm3)。
限2017-05-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3
(2016-12-0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貴公司於106年5月24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30010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7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06-00)及熱媒加熱程序(M07)(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63-00)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12月7日及8日派員前往督察,督察結果,貴公司燃材鍋爐(E601、E701)係使用廢木材為燃料,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燃料木材不符;另查核時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之脈動式集塵器(A603)前方進氣管線處加設活性碳噴注設備,該設備未核定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且開啟吸附設備(A604)發現其原有吸附櫃損壞,致其內僅有2座吸附櫃裝填活性碳,其餘部分係鋪灑於平台上,且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定更換周期進行活性碳更換,核屬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7
(2016-12-0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並限期106年6月9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完成變更或恢復原許可並提具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6-030004
事由:1.現場查核時,冷卻水塔已故障未使用,且於調勻池旁發現有地下水轉化反沖洗水及一地下水清洗管線匯入調勻池。2.該公司提送全興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中心之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定期申報表資料,其申報水量均已超出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登載內容1000CMD。
不須改善 2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0
(2016-08-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4月14日前完成改善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排放標準相關檢測報告等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6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10002
限2017-04-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