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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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2022-09-2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12年5月31日(星期三)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限改日期:112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40019 事由: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大村鄉黃厝村山腳路44-6號,從事印刷行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五)印刷業,惟未依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9月20日現場查證屬實。 |
否 |
限2023-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