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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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 (2023-05-1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80004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環保署認證機構-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2年5月10日至貴公司(雲林縣斗六市榴中里民富街1號)進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稽查檢測,檢測結果戴奧辛實測平均值為4.78ng-TEQ/Nm3,標準值為0.5ng-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3-11-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20,000 分期繳款中 |
2021-11-18 (2021-08-16)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110010 事由:查該廠網路申報資料勾稽,收受之R-0601於109年1月至110年5月有質量不平衡,另於109年2月及110年1月收受量超出廢清書登載量之10%,申報異常 |
否 |
限2021-12-18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05 (2019-04-3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30-108-080002 事由: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108年4月30日派員前往督察,查核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收集槽、中間槽(一)、調整槽、中間槽(二)、快混池、慢混池、加壓浮除池、活性污泥池(一)及(二)、最終沉澱池、放流池等單元於許可文件核定應記錄事項,如停留時間、表面溢流率、濾速、pH值等未依許可文件核定之事項及記錄頻率進行記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否 |
限2019-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7-11 (2016-04-14)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5-07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7-11 (2016-04-14)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5-07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7-11 (2016-04-14)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7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0-13 (2014-09-03)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 文號:30-103-100005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原處分機關既已認定訴願人改善完成,復同時開具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命訴願人改善,其適法性即無疑義。 |
限2014-09-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
2014-10-13 (2014-09-03)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3-100006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有瑕疵,故撤銷 |
限2014-09-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
2014-09-29 (2014-06-0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3-090028 |
否 |
限2014-09-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