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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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4 (2019-08-05)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8-120003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5日辦理本縣魚池鄉中池段山林地遭棄置廢棄物產原端督察,查獲貴旅館於108年5月間進行旅館內部拆除裝潢,將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委託予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之巫O○○進行清除,並以每車4000元代價支付○○○○將前述事業廢棄物棄置於魚池鄉中池段山林地,案經調查局中機站全程蒐證。貴旅館將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委託未具廢棄物清除許可之業者清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