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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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2021-05-1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70004 事由:1.本局於110年5月18日9時40分至現場會同代表人稽查,於上開土地發現堆置有沙石、瀝青刨除料,代表人表示為進行給配廠,先行購置物料暫置於該地。 2.查該物料為營建署公告之再生資源暫置無覆蓋,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滲透之措施或設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曁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3.上開情事經代表人確認後無誤簽名。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