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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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2025-01-07)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4-040001 事由:臺端經營位於本縣民雄鄉菁埔村菁埔142號之15之法堅工程行,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7日派員至廠外後方(座標:23.556591,120.403964)執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55,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周界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5-06-30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