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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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 (2022-12-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文號:21-112-010001 事由:本案於111年12月16日於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87年7月出廠(第2期車)的Q8-0*75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7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否 |
限2023-0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