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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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7 (2021-12-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存放於建地的廢棄物全數清除。限改日期:111年04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20002 事由:本案於110年12月6日10時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天馬段373地號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社堆置營建廢棄物、廢木材混合物、廢鐵、廢紙約、廢塑膠、廢電線、廢開關堆置於空地上,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 |
否 |
限2022-04-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09 (2020-05-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70043 事由:貴社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貴社109年5月15日(109)品閎申字第1090515號函申請變更暨展延清除許可證,惟經本局審查發現5年內營運情形報告書資料,108年8月23日及109年2月19日清除裝潢木板、棧板板模至再利用機構,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30 (2015-03-26) |
臺南市 |
主旨:命貴社停止營業(停止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4-107-03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