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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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3 (2023-07-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文號:40-112-080013 事由:一、桃園市政府以111年7月11日府環事字第1110190096號同意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C-0173、C-0202、C-0301)貯存期限展延至112年6月30日,先予敘明。 二、本局於112年7月1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1月~112年6月),違規情形如下: 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於110年10月至112年6月申報貯存總量0.333公噸貯存超過1年,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規定。 |
否 |
限2023-08-31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
2023-07-28 (2023-07-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2-070056 事由:一、桃園市政府以111年7月11日府環事字第1110190096號同意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C-0173、C-0202、C-0301)貯存期限展延至112年6月30日,先予敘明。 二、本局於112年7月15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1月~112年6月) ,發現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於111年1月至112年6月申報貯存總量0.007公噸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於110年10月至112年6月申報貯存總量0.333公噸,上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貯存超過1年,且經本局勾稽於展延期間無任何清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3-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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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30 (2014-06-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4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2條 文號:40-103-070060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