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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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25-02-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文號:23-114-040002 事由:本局人員於114年2月6日10時前往本市安南區班尼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工廠變電所新建工程廠房新建案址,稽查時會同貴工程下包寶鼎開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施工負責人員劉昇宏,及貴公司項目經理林榮冠在施工案址稽查,查貴工程為第一級營建工程,貴工程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設備清洗者記十點,另工地裸露地未設置防制措施記十點,又防塵網未覆蓋全部建築物記四點,共記缺失二十四點。 |
否 |
限2025-05-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