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7476083
企業名稱: 旭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旭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3-22
(2020-08-01)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30010
事由:本局於110年○○月○○日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於109年8月至110年2月網路申報廢棄物區間,000000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110年1月期間申報產出量為6.55公噸/月,已超出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當下登載最大月產生量:4公噸/月之百分之十;250009其他金屬容器製造程序之廢潤滑油(D-1703)109年9月及110年1月期間申報產出量分別為0.34、3.308公噸/月,已超出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當下登載最大月產生量:0.2 公噸/月之百分之十,逕未先行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3
(2017-01-10)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30003
事由: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
限2017-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24
(2017-01-19)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20010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月19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嘉義分公司未依規定上網申報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之產出及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17-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21
(2016-10-09)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5-110008
限2016-1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16
(2015-11-16)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120010
限2015-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03
(2014-07-31)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10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26
(2012-12-11)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
文號:40-102-030032
限2013-04-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18
(2013-03-06)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030004
限2013-04-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7-20
(2011-06-23)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70003
限2011-08-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旭源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分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4-22
(2019-03-11)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40003
事由: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3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及廢油墨(D-2405)等事業廢棄物,自107年5月至108年1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正確申報其廢棄物產出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19-05-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7-09
(2012-04-25)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文號:34-101-07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