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7589333
企業名稱: 東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東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7-20
(2021-06-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文號:44-110-070017
事由:貴事業觀音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918號函修正「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三)規定辦理,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觀音廠產品申報異常,復經貴事業函復且經本局查詢後已完成修正,惟貴事業觀音廠申報資料有錯誤,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9
(2019-10-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120002
事由:本局於108年10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三路7號)查核發現自107年11月起即收受廢矽晶(廢棄物代碼:R-2411)處理,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未登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2
(2019-10-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11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環境講習時數誤繕。
事由:本局於108年10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三路7號)查核發現自107年11月起即收受廢矽晶(廢棄物代碼:R-2411)處理,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未登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13
(2019-05-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06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處分所憑事實並未存在。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2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8年5月27日(108)第108052701號函,貴公司於108年4月23日完成負責人住址變更,未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8-08-14
(2018-06-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7-080010
事由:貴公司實際貯存廢棄物為廢塑膠混合物(D-0299),現場標示為廢橡膠混合物(D-0399),廢棄物貯存區中文標示與廢棄物實際貯存狀況不符。
限2018-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18
(2011-11-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
文號:44-100-110017
限2011-12-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6-29
(2009-05-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4項
文號:44-098-06002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東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09-12-15
(2009-08-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8-12039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