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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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2024-11-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4-040016 事由:查車33-C9於113年11月18日行駛台61縣南下口湖B交流道,該車輛為本局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異常樣態均為「今日無軌跡回傳」,週確認作業說明「未確認」,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1-07 (2024-11-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4-010006 事由:按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10月30日環管執字第1137130421D號函,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22-EX於113年9月5日行經台61縣南下口湖B交流道,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上述車輛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6-01 (2022-04-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60003 事由:貴公司清除車輛(673-VH)111年4月30日上午8時52分載運「今大夾板股份有限公司」之廢棄物(D-0299、D-07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該廠監視器錄影紀錄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673-VH)載運夾雜粉狀廢棄物傾卸於垃圾貯坑,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4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0 (2022-04-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50008 事由:貴公司清除車輛(683-VH)111年4月9日15時02分載運世裕金屬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棄物(D-0399、D-0699、D-0799) (聯單編號:S19A081311100046)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該廠檢查人員發現載運角鐵、鋁、散水板、玻璃纖維及超過規定尺寸之廢塑膠,經判定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全數遣返,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4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01 (2021-12-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30002 事由:本局110年12月22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除機具(車號:007-SH)污水導流管未連接至污水收集槽,顯已失去污水收集能力,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01 (2021-12-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30003 事由:本局110年12月22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除機具(車號:007-SH)未標示最新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109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99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01 (2022-01-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30004 事由:貴公司清除車輛(683-VH)111年1月8日10時48分載運李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棄物(D-0299、D-06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超過規定尺寸木板、廢橡膠廢棄物(須破碎至長15公分、寬10公分以下)及電線皮,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部分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08 (2021-12-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20001 事由:貴公司清除車輛(673-VH)110年12月10日16時8分載運廢棄物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夾雜數根角鐵廢金屬,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08 (2021-12-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1-020002 事由:貴公司清除車輛(673-VH)110年12月20日10時34分載運李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棄物(D-0299、D-06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夾帶廢電線皮氯化烴類廢棄物,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分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06 (2020-11-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0-010005 事由: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11月17日9時28分平台檢查貴事業清運車輛(車號673-VH)清運「李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進廠廢棄物(D-0299、D-0399、D-0699)(聯單編號:S195887810900106),發現夾雜廢玻璃纖維圓筒(長82公分X直徑48公分),不符本局南區廠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壹、五規定,予以部份退運,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27 (2017-10-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6-110014 事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560-N6)未依許可文件內容及其相關規定設置污水收集管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21 (2017-05-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6-080026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6年5月17日10時29分派員至本市大寮區會結路86之18號稽查時,於上開地址周界外(判定位置:貴公司廠區大門口前)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灰色煙)逸散情事,嗣進入查察,發現貴公司於廠內使用乙炔進行變壓器外殼切割作業,作業過程因高溫引燃變壓器內殘存油液而燃燒,因無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7-06-09 (2017-05-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6-060018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鍵入有務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6年5月17日10時29分派員至本市大寮區會結路86之18號稽查時,於上開地址周界外(判定位置:貴公司廠區大門口前)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灰色煙)逸散情事,嗣進入查察,發現貴公司於廠內使用乙炔進行變壓器外殼切割作業,作業過程因高溫引燃變壓器內殘存油液而燃燒,因無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6-08-25 (2016-08-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5-08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9-13 (2010-07-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099-09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08-10-21 (2008-09-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7-100018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為清除處理業,開成事業機構,須取消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0-21 (2008-09-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097-10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8-15 (2008-05-20)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97-事148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097-08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