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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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2021-03-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10-050020 事由: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現場丈量沉沙池2座(長0.98×寬1.05×深0.7公尺)材質為塑膠桶與核備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沉沙池2座(長4×寬10×深2.1公尺)材質為鋼筋混凝土(RC)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45,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19 (2017-05-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9 事由:(1)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未符合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記缺失4點。(2)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未符合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記缺失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未符合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記缺失4點。(4)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未符合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記缺失4點。(5)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未符合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記缺失10點。以上共計32點缺失。 |
否 |
限2017-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