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6 (2024-10-0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120065 事由:查貫程工程公司於本縣潮州鎮三共段908-9、945地號土地進行113年乙工區配電管路工程,經本局於113年10月8日14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因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清洗設備,未落實將車輛輪胎清洗乾淨即離開工區,導致泥沙外帶嚴重,造成工區出入口鄰近道路路面有污染之情形,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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