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1-31 (2022-10-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 文號:44-112-010013 事由:貴公司111年10月14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按所附申請文件發現貴公司專業技術人員O○○擔任「OOO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職,顯未專任於設施機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19 (2019-05-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070029 事由:貴公司108年5月7日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負責人黃建霖身份證影本(102年11月25日換發),住址登載為「高雄市仁岡山區河堤路二段69號」,惟未於變更(102年11月25日)後30日內(102年12月25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証明文件,辦理變更,遲於108年2月26日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