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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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2019-12-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完成改善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50059 事由:貴公司臺南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臺南廠108年7至9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D-2601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產出及貯存情形。 |
否 |
限2020-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