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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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2021-02-01)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30008 事由:1.該公司工廠登記行業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且登記資本額為100萬元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依規定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及產出之廢棄物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2.該公司製程所產出之廢布、廢鋁箔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名稱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否 |
限2021-04-30前改善 待改善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