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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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2022-07-1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80001 事由: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9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管理辦法第9條: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 |
否 |
限2022-08-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01 (2017-04-0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1 事由: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否 |
限2017-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