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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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2016-12-12)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30008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現場檢測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為9.14(限值:6.0-9.0無單位),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7-0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2-18 (2014-10-30)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3-12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1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