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傑瑋企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8288721
企業名稱: 冠傑瑋企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冠傑瑋企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4-18
(2021-09-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40026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9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係從事廢機車出口貿易、廢棄機動車輛回收業及資源回收業,其作業內容主要收受、堆置及拆解廢機動車輛,貴公司於場內堆置廢機車及其零件、電子機板、電腦主機殼等應回收廢棄物未明顯分類及以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1-11-01
(2021-09-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5-110-110002
事由:本局110年9月14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暘善段62-2、62-3地號稽查,上開土地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面積約為2,500平方公尺,貯存區堆置約3,000台廢機動車輛及拆解後之廢零件、廢車殼、廢排氣管及廢引擎等,現場有廢車拆解情形,惟未向本局辦理登記而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限2021-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01
(2021-09-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5-110-110003
事由:本局110年9月14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暘善段62-2、62-3地號稽查,上開土地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面積約為2,500平方公尺,貯存區堆置約3,000台廢機動車輛及拆解後之廢零件、廢車殼、廢排氣管及廢引擎等,廢機動車輛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廢機動車輛拆卸後之衍生廢棄物露天貯存,未有遮雨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機動車輛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3、6款規定。
限2021-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09
(2014-10-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3-121117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11-28
(2014-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3-113226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3-03-08
(2012-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
文號:21-102-032683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