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生企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8294245
企業名稱: 弗生企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弗生企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12-16
(2022-12-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13-120004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8月27日派員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發現健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健富公司)於111年12月至112年2月委託貴公司清除、處理廢塑膠混合物,惟貴公司未與健富公司簽訂廢棄物清除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4-12-02
(2024-08-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44-113-120001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8月7日派員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發現貴公司登記機構地址及營運紀錄存放地址並無人員在場,亦無文件存放,貴公司未依規定將營運紀錄存放於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095號9樓之地址,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4-01-15
(2023-1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3-010020
事由:貴公司場內操作人員使用怪手進行廢油桶壓縮作業,壓縮過程因過熱產生火花,且廢油桶內殘留餘油溢出導致場內火災,火災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異味,惟未設置相關收集、處理防制設備,致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不須改善 225,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3-12-21
(2023-09-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3款
文號:45-112-120001
事由:本局112年9月22日派員至本市林園區林潭段1-2、2、4-1、6、7、16~18、20、21-1、22-1、23-1、24地號等13筆土地稽查,貴公司貯存區有堆置廢鐵容器及廢鐵容器瓶磚,現場有2台磁選機及1台風選機,現場據負責人唐○○表示係將廢鐵容器分類、貯存,後續交由煉鋼廠處理,查現場貯存區部分地面未鋪設不透水鋪面,未設有排水與污染物截流設備及未保持清潔完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款第4條第3款規定。
限2024-01-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3-12-04
(2023-09-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12-120005
事由:貴公司將回收後廢鐵、廢五金、廢鋁罐、廢塑膠膜、雜物等堆放場內堆置區,因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導致場內火災,火災產生顯粒狀污染物及燃燒異味,惟未設置相關收集、處理防制設備,致散佈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不須改善 12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3-11-15
(2023-09-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3款
文號:45-112-110002
事由:現場有堆放廢鐵容器及廢鐵容器瓶磚,且貯存區部分地面未鋪設不透水鋪面,未設有排水與污染物截流設備及未保持清潔。
不須改善 60,000
尚未繳款
2022-09-01
(2022-07-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090106
事由:資收廠內機械油管破裂,油汙隨雨水滲出,致汙染地面。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2-07-26
(2022-04-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11-070024
事由: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監視器錄影發現OOOO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H-OOOO)於111年4月25日10時4分,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葳豪環保有限公司於111年5月3日派員至本局表示車內所載運之廢棄物含粉狀廢棄物為清運貴公司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本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三、(七)之規定,貴公司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14
(2019-12-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9-020007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110年度重新開立。
事由:貴公司108年12月4日至局表示,自承收受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清洗之廢潤滑油空桶(R-1703),惟貴公司未具有收受廢潤滑油空桶(R-1703)之資格,卻從事廢潤滑油空桶(R-1703)再利用行為,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9-12-03
(2019-02-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文號:44-108-12000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再利用登記,資格為依法辦理營業登記之批發零售業,依貴公司與事業簽訂之廢鐵(R-1301)清除合約書,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107年12月1日至108年11月30日)、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分公司、新港分公司(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據貴公司○○表示有至上開公司清運廢鐵(R-1301),惟查108年1月至11月營運紀錄僅申報允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顯未依規定確實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3
(2019-11-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
文號:44-108-120004
事由:貴公司公司對於廢鐵(R-1301)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未做成紀錄並保存三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3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06
(2015-03-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文號:44-108-110007
事由:貴公司108年9月23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展延暨變更,案附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唐○○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唐○○於104年3月1日自貴公司退保,復於104年11月5日加保,惟未專任於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11
(2018-09-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030011
事由:本局107年10月31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0
(2018-01-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7-020016
事由:案經消防局於107年1月23日7時43分通報,並提供佐證照片參辦,經檢視照片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夾雜白色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是(23)日9時32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工業二路590之2號稽查,係貴公司從事廢鐵回收買賣,鐵罐錘磨機於前日進行試運轉,粉碎後產品放置於太空包內,疑似因蓄熱悶燒發生火災事件,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01-02
(2017-1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7-010002
事由:案經消防局於106年12月5日11時9分通報,並提供佐證照片參辦,經檢視照片確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夾雜白黃色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是(5)日11時29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工業二路590之2號稽查,係貴公司從事廢鐵回收買賣,於使用油壓式裁剪機進行廢鐵桶壓縮及裁剪時,因作業過程產生高溫及火花,不慎引燃鐵桶內殘餘廢油及廢溶劑,發生火災事件,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12-23
(2015-09-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4-12001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18
(2015-09-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4-100028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2-22
(2015-01-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4-020023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