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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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0 (2023-04-21)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70046 事由:1. 本局人員於112年4月21日上午10時22分會同草屯鎮上林里里長及業主現場稽查,出示證件,表明來意。 2. 稽查時於該公司作業場址前道路側溝發現有異味情形,又查該公司係從事食品製作(營養午餐等),於該公司旁設有油脂截流器,惟因日前曾機械故障致油脂溢流至農田溝渠,影響環境衛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項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責請業主儘速改善。 |
否 |
限2023-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