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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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7 (2022-12-30)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0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12-020002 事由:民眾陳情貴公司(新竹市牛埔東路568巷17號)吸排風設備產生噪音。本市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11年11月2日13時30分許派員至該址周界外及鄰近建築物牆面1公尺以上距離進行量測,於13時58分現場量測全頻噪音之均能音量76dB(A),未符合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全頻噪音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67dB(A),限貴公司於111年12月1日前完成噪音改善在案。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30日至現場進行限期改善複查,於11時13分現場量測全頻噪音之均能音量76.5dB(A),仍未符合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全頻噪音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67dB(A)之規定。 |
否 |
限2022-12-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