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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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6 (2019-07-0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文號:40-110-010001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環署督字第1090038884號函暨本局109年11月4日稽查工作紀錄(稽查編號:EPB-152577)辦理。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999)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自108年7月至108年12月及109年1月至109年9月,仍未有清運聯單紀錄,產生後貯存逾一年未清運,以上事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06 (2020-09-25)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10002 事由:本局109年9月25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稽查,現場貯存260999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之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廢棄物,經現場採樣檢測結果樣品於12℃時即測得閃火點,閃火點小於60℃,應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查上述有害事業廢棄物未於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且其貯存區亦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廠區配置圖不符,惟貴公司未申請變更該項目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