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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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2023-04-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12-050027 事由:本局於112年4月14日16時2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太平區永豐路174-1號稽查,現場廠區發生火災燃燒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污染物(燃燒異味)散佈於空氣中(以下簡稱空氣污染行為),續經本局在於112年5月3日9時30分派員前往釐清確認,查獲於112年4月14日產生之空氣污染行為係因廠房外堆置棧板因管理不當產生燃燒所致,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否 |
限2023-04-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